數位人文學=DIY Humanities
The Digital Humanities as DIY Humanities
本文由傅玟瑄編輯
本文摘自Trevor Owens的〈The Digital Humanities as DIY Humanities〉,由傅玟瑄統整後撰文。
數位人文學者喜歡創造事物似乎是對此領域的定義,不為數位人文而做,而是為其創造價值,通常最優秀閃耀的數位人文典範,是擁有無限的氣度以及願意行動的態度。
作者認為重要的數位技能,是自己年輕時自組樂團的經驗與摸索所發展出來的,並非透過科學專業訓練所獲得。像是當時他自學網頁語言架設樂團網站,且樂團想發行實體唱片需要封面設計,但出版商當時只提供Adobe系列產品的模板,因此作者順便學了AI繪圖和PS修圖軟體。同時那些年在樂團的發展,作者也透過硬體設備更新,學習數位音訊,最後才能在全數位錄音室工作。擁有特定技術或能力的前提是,一定要瞭解目標問題所需的軟硬體,且要有足夠的資金,才能使其完全發揮作用。
簡而言之,不論別人指派專案或任務給自己,除了善用手邊資源開始規劃之外,更要投入自我的時間與精力才可完成。作者提到當時要籌辦表演的過程,從自掏腰包開始,所有事情都得自己包辦,包含器材採購、裝飾會場和說服團隊表演,甚至是發傳單請大家掏錢來聆聽音樂會等,但他們沒有放棄收費演出,到最後賺夠了錢,能進錄音室創作自己的音樂,作者離開之後團隊也跟著解散了。
故事告訴我們:不要總是坐享其成或等別人幫忙,看看那些數位人文學者們有趣的成功故事,他們一開始都是用熱忱的衝勁與堅持到底的態度起頭的。讓事情變的自然,是那些開始著手的數位人文學者所崛起的優勢之一,其次是擁有如小強般打不死的韌性,動手開始做就能保持數位人文的新鮮樂趣。 推薦給自助數位人文的兩篇必讀文章,第一篇為強納森·考頓的《關於找尋和創造自己的利基》,以下節錄內文:「輕而易取的工具與全新環境,使利基市場變為主流,打破地理與實體限制即可分享自己的事業,但開端並不代表全然的成功,成功是漫長的奇蹟之路,有許多條路可以選擇,大家每天在找尋新的方向前往成功的目的地。」
另一篇為羅伯·克魯維奇的《把握時機》,內文提到「有些人下班後,自動自發地寫各樣主題的部落格文章,寫完後分享到各個社群媒體,因為他們既優秀也努力,一兩年後雜誌社聘請他們寫專欄,累積一定讀者後也不斷地寫文章,寫到後來可以出書,五、六年後還在繼續突破,成為大家拜讀的科學作家,只因他們依循自己的做法,替自己自由發聲,甚至還有錢拿!」僅以以上兩篇文章共勉之!